各院部:
根据《法治聊城建设理论与实务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公开征集2025年法治聊城建设理论与实务研究课题暨第四届政府立法理论研讨课题工作正式启动。现就课题申报的具体事项函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山东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聊城实践,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深入推进法治聊城建设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法手段创新,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聊城,以高质量的原创课题研究成果服务于法治聊城建设新使命和新实践。课题选题,要按照《关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深入推进法治领域改革的实施方案》《法治聊城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聊城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聊城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具体要求,坚持法治先行、保障同步,重点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聊城法治实践中开展针对性对策研究。课题选题,应坚持与时代同步伐、与实践共发展,坚持应用对策研究为主、基础理论研究为辅,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法治聊城建设工作部署,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并重,着眼于研究成果对法治建设提出可具决策参考价值、实践指导价值的建设性意见。
二、申报要求
(一)申请者条件。课题申请人应具有良好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申请者对申报课题已有一定研究基础,有足够时间专心调查研究。申请者应具有正科级以上职务或中级以上职称。课题组成员应具有课题研究的相关专业知识和一定工作经验,均应参与课题研究任务。
(二)申报注意事项。申报课题,应从选题方向中选定题目开展研究,可根据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对选题作适当细化完善。申报课题,由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按照申请者条件要求承担审查责任。课题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可以参加2个课题申报,否则申报材料无效。申报课题,原则上以课题组形式申报,课题组成员一般不少于3人、不超过6人,确实认为个人已有足够研究能力和时间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的,可以单独申报。申报课题,不得以其他单位批准或已立项的研究内容进行申报,也不得以已出版或发表的研究成果进行申报。课题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
(三)申报办法。课题申报,由申报单位集中办理。申请人按要求填写《申报评审书》,并签订《承诺书》。申报材料由院部统一报送,《汇总表》(院部盖章,A4打印)一式1份,《申报评审书》(A4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一式7份。电子版同步发送至科研科邮箱(lczyjsxykyk8375040@lc.shandong.cn)。
(四)申报时间。课题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3月3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立项与成果转化。
课题申报受理后,由市委依法治市办组织开展立项审核。评审会议的立项建议经市司法局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在市司法局官方网站公示拟立项选题名单。课题评审结束后,对具有重要应用价值的成果,将报送市委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为我市重大决策服务。
附件:1.法治聊城建设理论与实务研究课题重点研究方向
2.法治聊城建设理论与实务研究课题申报表
3.法治聊城建设理论与实务研究课题汇总表
聊城职业技术学院科研科
2025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