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 2026 年度聊城市社科规划“ 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法治聊城实践研究”专项课题的通知
时间:2026年04月21日 信息来源: 作者:

关于申报 2026 年度聊城市社科规划 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法治聊城实践研究专项课题的通知

 

 

院部

按照《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聊社规办字〔2020〕1 号),结合工作实际,2026 年度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设 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法治聊城实践研究 项, 由聊城市法学会具体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指示和给中国法学会第九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重要致信精神,立足聊城实践,聚焦法治建设重点、新兴领域及热点难点问题,坚持理论与实践创新,着力形成高质量研究成果,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坚实法学理论支撑,为加快建设现代化“两河明珠”城市贡献法治力量。

课题研究须紧扣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部署,聚焦法治聊城建设“堵点、痛点、难点”实务问题,突出问题导向、实践导向、成果转化导向,杜绝纯理论、空泛化研究。要聚焦实践需求,确保研究成果具备较强的可操作性和落地性,能够直接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具体思路和可行方案,为相关部门执法、司法、普法工作提供精准实践指引,真正实现 “接地气、能管用、可转化 ,切实将法学研究成果转化为推动法治聊城建设的具体举措和实际成效,助力提升法治聊城建设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二、课题类别、研究内容与研究指南

(一)课题类别:课题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专项一 A 和专项一般 B)

(二)研究内容:课题题目需围绕申报总体要求,结合申报人学术积累和研究专长自行拟定,名称表述需规范、准确、简洁,一般不设副标题。选题须紧密结合聊城法治实践,聚焦基层社会治理、营商环境优化、两河文化法治保护等重点领域的实务问题,坚决杜绝脱离聊城实际、缺乏实践支撑的泛化研究。

(三)研究指南:涵盖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服务“十五五”

新质生产力高质量发展法治保障研究、法治政府建设研究、法治化营商环境研究、法治聊城平安聊城建设研究、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研究、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研究、两河文化法治研究、数字时代新兴法律问题研究等方向(详见附件 3)。

三、课题申报

(一) 申报时间

2026 年 4 月 20 日至 5 月 6 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 申报条件

按照《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 申报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者应符合以下要求:

1.坚持党的领导,政治站位高,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聊城发展状况有较深入的理解和把握。

2.熟悉所研究领域内的现实性和学术前沿性问题,具有组织或参与课题研究的能力、精力和时间。

3.申报课题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指院校及事业单位等),或担任正科级及以上职务(指市县有关部门,不含院校)。(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培育库成员不受此限)

4.申报课题要成立课题组(限3至6人),每位课题负责人每年度一般只能申报 1 项课题(包括有关合作课题),且不得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聊城市社科规划课题申请;同一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加 2 项课题的申报。

5.为避免重复研究,申报前,申报者须登录聊城市社会科学数据中心(聊城市社科联网站——社科规划专栏——社科数据中心),对拟申报课题题目进行查询,拟申报课题名称不得与数据库中的课题名称相同或近似。

6.各申报单位要提高申报质量,做到文字表述严谨规范,数据详实、论述充分。同一单位申报的课题要进行筛选,避免同类选题重复申报。

7.凡已承担 2025 年度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尚未结项者,已承担聊城市法学会 2025 年度法学研究课题尚未结项者、已申报 2026 年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或其他合作课题 的,不得再申报本次课题。

(三) 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严格遵守《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聊城市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

2. 已承担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和聊城市法学会课题但未取得结项证书的,不得申请本年度法学研究课题。

3.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则撤销立项。

)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1.课题申请人可在市社科联网站(http://skl.liaocheng.gov.cn)和聊城长安网(http://zfw.liaocheng.gov.cn)的“工作动态”栏目下载有关材料。

2.课题申请人要认真填写并按时提交《2026年度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课题类别统一填写为(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法治聊城实践研究)专项》,一式3份(A3纸双面打印,封面纸质同内页纸质,中缝装订),课题申请活页8份(A4纸双面打印)。

课题立项评审采用《活页》匿名方式进行,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相关信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四、立项与结项

为进一步提高课题研究的精准性、灵活性、实效性,本着“ 研究成果水平分高低 的原则,在课题立项时暂不分设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专项一般 A 和专项一般 B),而是在课题结项时,根据课题研究成果水平确定按重点课题或一般课题进行结项。

课题研究经费由市法学会予以资助。

(一)立项评审

课题申报工作结束后,市社科联和市法学会组织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予以立项并签订立项协议书。

(二) 完成时间

2026 年 9 月 30 日前完成如确有十分特殊原因申请延期的,经市法学会书面批准后,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 1 个月,且只延长一次。延期一个月仍不能完成的课题,按撤销处理。

(三)结项标准

本着“提高标准、确保质量、促进转化” 的原则,在遵守《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聊城市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的基础上,课题结项标准如下:

1.课题研究成果达到下列条件之一的,按重点课题结项:

1)课题研究报告或阶段性成果在普通学术期刊(在国家新闻出版署备案的有国家正式刊号,且发表的论文被中国知网或万方、维普等数据系统正规收录,用稿通知不作为结项依据)或省级综合性报纸、主流媒体客户端(点击率达 1 万次及以上)等发表。

2)课题研究报告或阶段性成果获得副市厅级党政领导肯定性批示。

3)县处级及以上党政机构(含群团组织机关) 印发书面文书(有统一规范编号或文号)予以采纳。

4)产生良好社会影响或学术影响的其他情况。

2.课题研究成果达到下列条件之一的,按一般课题(专项一般 A)结项:

1)课题研究报告或阶段性成果在省级行业报理论版或市级党报理论版发表,或在省级及以上学术研讨活动中被重点收录、作大会发言或获奖。

2)课题研究报告或阶段性成果获得副市厅级领导肯定性批示。

3)除党政机构外的其他县处级及以上机构印发书面文书(有统一规范编号或文号)予以采纳。

4)产生一定社会影响或学术影响的其他情况。

3.一般课题(专项一般 B)按照《聊城市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4.按照《关于申报 2025 年度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聊社规办字〔2025〕3 号)和《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达到重大课题结项要求的,按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课题结项。

)其他结项要求

1.醒目位置标注。所有课题研究报告通过公开发表、报送领导签批或印发文件等形式进行推广转化时,须在醒目位置标“聊城市社科规划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法治聊城实践研究”专项课题字样(中央 三报一刊”除外)。无此字样的成果,不作为结项依据。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收回课题结项证书以及课题研究资助经费,并予以通报。

2.研究成果查重。所有结项课题都需要查重(推荐中国知网个人查重服务),研究报告全文查重率不超过 25%(含)。

3.结项材料提交。所有申请结项的课题组都需提交《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项鉴定申请书》(2 份)、《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项情况一览表》(1 份)、《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课题研究报告》(3 份)、查重报告(1 份)以及课题转化证明材料。其中,被领导签批的,需提供领导签批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在学术期刊发表的,需提供期刊原件、复印件以及被中国知网或万方、维普等数据系统正规收录的说明(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印发文件采纳的需提供文件原件(加盖公章);其他证明材料。

五、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各推荐单位须于56日(星期上午11点前,将2026年度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A3 纸双面打印3份,封面纸质同内页纸质,中缝装订)课题申请活页8份(A4纸双面打印)《附件3:2026年度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推荐汇总表》(加盖院部公章)报送至科研科,同时将电子版发到邮箱:lczyjsxykyk8375040@lc.shandong.cn。

址:北校区图书馆515办公室

附件::

1.2026年度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

2.2026年度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请活页

3.2026年度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推荐汇总表

4.2026年度聊城市社科规划“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法治聊城实践研究”专项课题指南

5.聊社规办字〔2026〕10号关于申报2026年度聊城市社科规划习近平法治思想与聊城实践研究专项课题的通知

 

聊城职业技术学院科研科

2025年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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