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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预案
时间:2009年10月06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1

科研处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预案

    为科学有序地做好我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提高防控和应对甲型H1N1流感的能力,有效控制疫情在学校内的传播、蔓延,保障教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凤华

  成  员:孟章书 乔朋涛 李靖靖 韩秀婷

    甲型H1N1流感疫情报告人: 乔朋涛

  二、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科研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小组。高度警惕,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把健康教育、晨检、环境消毒等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强沟通,保持信息畅通,并根据上级甲型H1N1流感防控文件的最新精神,做好流感防控工作。

  (二)加强防疫教育

   把预防知识发放到本处室内的每一个职工,进一步进行正确舆论引导,教育并督促职工保持良好个人卫生习惯,提高自我防护的意识和能力。要求职工主动申报健康状况,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

  (三)严格进行疫情检查报告

    按规定主动向学院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本部门甲型H1N1流感疫情和防控工作情况。建立晨检制度,指定疫情报告人与学院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联系,保持相互之间24小时通信畅通,做好每日教职工因病缺勤登记和随访工作,严格进行因病缺勤信息搜集及病因追查工作,做好追查登记记录,将追查情况报告本部门领导小组组长,并按时向学院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四)加强环境卫生及消毒工作

  督促各科室彻底清理并保持环境卫生,不留死角。对办公场所按规定定期消毒。

  三、对甲型H1N1流感病人和疑似病人及接触者的处理   

  一旦发现流感样症状的教职工,要立即按聊城市卫生局相关规定,要求其进行进一步诊治,期间不得返校参加正常教学等活动。发现甲型H1N1流感病人和疑似病人,必须及时送传染病防治专门机构进行规范的诊治和隔离,对甲型H1N1流感病人和疑似病人接触者,要按规定实行医学隔离观察7天。

  四、责任追究

  以上各项工作责任到人,各负其责。对发现甲型H1N1流感病人和疑似病人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的,对不按规定办事、落实甲型H1N1流感防控措施不力而导致不良后果的,依照上级和学院的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甲型H1N1流感疫情报告人联系电话:8375513

                           二○○九年十月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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